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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诈立案标准如何界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3 01:02:07 人浏览

导读:

网络欺诈立案标准数额达到三千元的,则是可以会以诈骗罪进行刑事立案,但具体也要看当地的立案规定。网络欺诈立案需要的证据材料是受害者本人身份证,转账记录等等。

  一、网络欺诈立案标准如何界定的

  网络欺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诈骗罪立案,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某些地区诈骗金额达到两千元以上的也可以立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欺诈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先由报案人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报案材料;然后由工作人员制成笔录;再由报案人核对后签字;最后由受理报案的机关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立案的时间是如果受理报案的机关认为属于其管辖范围,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责的,会立即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三、网络欺诈立案需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受害者本人身份证;

  2.聊天记录、订单等截图;

  3.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并盖章;

  4.鉴定结论;

  5.勘验、检查笔录;

  6.视听资料;

  7.其他。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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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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