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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起诉外省欠款不还的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4 08:04:48 人浏览

导读:

起诉外省欠款不还的人的方式是前往借款人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起诉,并且随时都能起诉对方。起诉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出,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一、怎样起诉外省欠款不还的人

  可以在欠款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的副本和证据的副本。经过审查之后,若是符合受理的条件的,则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外省欠款不还的人什么时候才能起诉

  欠钱在约定的日期没有还钱即可起诉,没有时间限制。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外省欠款不还的人起诉费用是谁支付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起诉费用是败诉方出,但还有其他一些例外的情况,诉讼费用不一定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具体如下: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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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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