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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纠纷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9 09:08:11 人浏览

导读:

撤销权纠纷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是其成立要件由债权人进行举证,债务人要抗辩债权人的需要就处分财产行为的正当性进行举证。撤销权纠纷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一、撤销权纠纷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撤销权的举证责任: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应该由债权人举证。另外债务人要想抗辩债权人的主张,就应当就其处分财产行为的正当性举证,即债务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不能举证证明这一事实,则表明债权人的主张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应被撤销。

  《民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撤销权纠纷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撤销权纠纷的限制情形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以下限制:

  1.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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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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