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证券法 > 证券违法行为 > 欺诈客户 > 商业欺诈和诈骗区别是什么

商业欺诈和诈骗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0 00:48:22 人浏览

导读:

商业欺诈和诈骗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法定最高刑不同等。诈骗的立案标准一般包括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诈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异地报案的。

  一、商业欺诈和诈骗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诈骗数额不同。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

  4.定最高刑不同。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二、诈骗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要求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三、诈骗可以异地报案吗

  被诈骗可以异地报警。法律快车提醒您,对犯罪案件的管辖通常是由犯罪行为地(包括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