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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还是无力偿还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9 01:14:00 人浏览

导读:

强制执行还是无力偿还的,人民法院会延期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之后再恢复执行。山东人对于强制执行不服的,一般可以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强制执行还是无力偿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的,院会延期执行,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将会继续进行。

  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暂停执行后,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成为大家熟知的“老赖”,届时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诸多行为和消费将被限制。

  二、强制执行后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强制执行不服可以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强制执行后最快多久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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