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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怎么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9 17:13:45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案件延长诉讼时效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等。诉讼时效的类型一般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以及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一、民事案件怎么样延长诉讼时效

  1.通过书面的方式催还,自宽限之日或者催还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2.可以重新打借条或者更改还款期限,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3.可直接向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类型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时效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普通诉讼时效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考虑到国际货物买卖的特殊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在《民法典》之外,《海商法》规定,海上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起算点,其立法目的是给权利的行使设立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

  三、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标准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标准内容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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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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