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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诈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7 02:35:09 人浏览

导读:

网络欺诈立案标准是指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标准,一般网络欺诈金额达到三千元的,则是会进行立案处理。如果是立案后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则是会进行撤案处理。

  一、网络欺诈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网络欺诈立案标准是指判断能否进行立案的标准。

  网络欺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诈骗罪立案,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某些地区诈骗金额达到两千元以上的也可以立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欺诈立案需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安会在七日内会决定是否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三、网络欺诈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可以撤案。如果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经侦查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又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对案件进行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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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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