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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12:07:53 人浏览

导读: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的区别有投资的主体并不相同、规模的大小不同、分支机构的设立不同、税收标准不同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没有注册资金,但是需要回报相应的出资额。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的区别

  1.经营规模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个体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投资主体不同,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个体户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户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员工;

  3.分支机构的设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就是说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个体户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总的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会比个体户的规模大一些;

  4.财务制度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个体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从执法情况下来看,个体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

  5.税收标准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算是一个企业,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有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没有注册资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但需要申报出资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创立流程

  1.提出设立申请。可以是投资人直接提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采取何种方式由投资人自行决定,行政管理机关不应限定。

  2.提交申请的有关文件。主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内容已由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执行,除了必要的具体要求外,不应再有过多的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主张要申请人提供出资的验资证明,经研究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申请出资,又无最低的出资限额,加上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由他人出具验资证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设立登记中不必有这样的要求,法律上也不必作这样的规定。

  3.登记机关在法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登记,如果设立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时则应当书面答复,说明理由。这样规定使登记程序更加规范化,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也可促使登记机关慎重处理登记事宜。

  4.发给营业执照。这是标志个人独资企业合法设立的法律文件,也是这个企业依法进入市场,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的法律凭证,在取得营业执照前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则是不允许的。

  5.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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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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