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的区别
导读:
1.经营规模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个体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投资主体不同,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个体户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户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员工;
3.分支机构的设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就是说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个体户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总的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会比个体户的规模大一些;
4.财务制度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个体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从执法情况下来看,个体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
5.税收标准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算是一个企业,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有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但需要申报出资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提出设立申请。可以是投资人直接提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采取何种方式由投资人自行决定,行政管理机关不应限定。
2.提交申请的有关文件。主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内容已由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执行,除了必要的具体要求外,不应再有过多的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主张要申请人提供出资的验资证明,经研究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申请出资,又无最低的出资限额,加上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由他人出具验资证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设立登记中不必有这样的要求,法律上也不必作这样的规定。
3.登记机关在法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登记,如果设立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时则应当书面答复,说明理由。这样规定使登记程序更加规范化,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也可促使登记机关慎重处理登记事宜。
4.发给营业执照。这是标志个人独资企业合法设立的法律文件,也是这个企业依法进入市场,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的法律凭证,在取得营业执照前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则是不允许的。
5.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2)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