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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委托书都需要些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03:18:16 人浏览

导读:

办理公证委托书需要的材料有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合同草本、委托人资格证明等。在公证处办理办理公证委托书如果提交的资料都符合要求的一般15个工作日便可以完成。

  一、办理公证委托书都需要些什么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在公证处公证过的公证书需要本人去领取的。如果本人有事来不了,需要写委托书,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书要写明代领人姓名,自己不能前来领取的原因,落款还要签字或者盖上私章。被委托人去领取时,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委托书以作证明。

  二、办理公证委托书要多久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要十五个工作日。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委托书申请公证的,如果申请公证时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办理公证委托书的流程是什么

  委托书公证有以下流程:

  1.准备相关材料;

  2.到公证处领号;

  3.填写申请表;

  4.等待叫号;

  5.办理公证;

  6.公证员现场核对信息;

  7.核对完毕,到银行交费。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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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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