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 医疗费 > 车祸受伤医疗费谁垫

车祸受伤医疗费谁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6 10:16:54 人浏览

导读:

车祸受伤医疗费一般由车祸的责任方或者责任方购买相关保险的保险公司垫。支付医药费收条或银行的打款记录、医院出具的缴费证明等都是证明垫付医药费的材料。

  一、车祸受伤医疗费谁垫

  交通事故受伤由责任方以及责任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没有参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首先,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车祸受伤垫付的医药费多久到账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方案的制定和审核,并将医药垫付款项打入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但是,如果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调查或存在争议,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

  三、车祸受伤垫付的医药费怎么出具证明

  律快车提醒您,垫付医药费时,可以出具以下证明:

  1.收条或银行打款记录:如果受害方否认收到垫付的医药费,侵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收条或银行打款记录来证明受害方已经收到垫付的医药费。

  2.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果通过医院进行垫付,可以要求医院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已经收到垫付的医药费。

  3.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如果保险公司进行垫付,需要向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的担保函,并将该担保函交给医院,以便医院确认收到垫付的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