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货物损失有哪些
导读: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进出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发生的损失。
2.海洋货物运输战争保险(也称兵险)及罢工险,作为特殊附加险,只有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
3.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4.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这是一种专门保险,其责任范围包括不论任何原因所致的运输桐油的短少、渗漏、沾污、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施救费用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货物运输保险费用的计算是运输保险费=[原币货价(FOB)国外运费]/(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1.抵岸价CIF=离岸价FOB国外运费是运输保险费。
2.运输保险费=CIF×运输保险费费率【这里是关键,注意与第1点关系】。
3.公式推理:
(1)套用(1)(2)式可得:CIF=FOB国外运费 CIF×运输保险费费率;
(2)CIF-CIF×运输保险费费率=FOB国外运费;
(3)CIF(1-运输保险费费率)=FOB国外运费;
(4)CIF=(FOB国外运费)/(1-运输保险费费率);
(5)套用2式可得:运输保险费=(FOB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费率/(1-运输保险费费率)。
1.被保险人的多变性。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
2.保险利益的转移性。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3.保险标的的流动性。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4.保险利益的特殊性。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5.合同解除的严格性。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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