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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11:35:24 人浏览

导读:

破坏生态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破坏生态的处罚是行为人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责令停业以及关闭等;如果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破坏生态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

  根据相关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破坏生态怎么处罚

  1.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行为人违规排污严重破坏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三、破坏生态举证责任是由谁承担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环境破坏纠纷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破坏者承担。环境侵权提起民事诉讼的,由造成环境破坏的一方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要求纠纷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证明责任的问题。一般来说,承担较重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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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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