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与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
赠与和赠予的区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法律含义: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
2.成立条件: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而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3.使用场合:赠与是法律术语,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4.对象: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而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
总的来说,赠与和赠予在法律含义、成立条件、使用场合以及对象方面均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另外,如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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