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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条款中哪些内容需要特别留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00:06:22 人浏览

导读:

合同标的条款中需要特别留意的内容包括了名称、数量、质量、检验方式等等。合同标的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合同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还须为有体物。

  一、合同标的条款中哪些内容需要特别留意

  合同标的条款约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标的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

  2.明确检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

  标的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标的条款可以变更吗

  合同标的条款能否变更,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合同标的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一旦确定,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标的条款。比如,合同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标的条款。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变更条件和程序,那么双方当事人也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变更。

  三、合同标的条款限制是什么

  合同标的限制主要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其合同标的应当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

  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

  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二是出卖人有权处分,这是指出卖人虽然对出卖的物不享有所有权,但其依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律的规定可以出卖该标的物,否则就难以实现买卖合同的目的。

  2.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的物,即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专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

  (2) 受国家保护的珍贵动、植物。

  (3)伪劣产品。

  (4)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

  (5)迷信、淫秽、走私物品、毒品、武器、弹药等其他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

  3.标的物须为有体物

  法律快车提醒您,知识产权的转让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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