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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6 00:23:43 人浏览

导读: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有符合逮捕条件但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监事居住等。监视居住的流程包括申请监视居住、提交证据材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变更强制措施等。

  一、监视居住的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流程有哪些

  监视居住有以下流程:

  1.达到监视居住条件申请监视居住;

  2.提供必要的证据或病历;

  3.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4.办案机关审查;

  5.变更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最长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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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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