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类型 > 企业债务 > 合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9 19:44:3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的处理方法是由个人进行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包括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等。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

  三、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