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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迁出证明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16:05:02 人浏览

导读:

开迁出证明要的资料是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准迁证明等等。公民在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时,需要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然后领取相关的证件。

  一、开迁出证明要什么资料

  户口准迁证明需要的材料:

  1.户籍簿;

  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

  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二、开迁出证明要多久

  首先大家要知道公民的户籍资料是不允许放在公民手里的,必须由相关部门保管。

  户籍资料的转移也必须在户籍部门内部转移,公民在申请办理户口迁出后,户籍资料要从原户籍所在地直接发给新的户籍所在地;由于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为40天,而迁移证的有效期为30天,那么公民只有40天的时间进行办理户口迁移。

  因此公民在取得相关材料后,最好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迁入迁出。

  三、迁出证明丢失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户口迁移证丢失,需要携带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原件、迁移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到原签发派出所补办。迁出地派出所对以上证件审核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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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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