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 > 个人讨债 > 无力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无力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08:20:35 人浏览

导读:

无力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是及时偿还债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偿还完全部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一、无力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无力偿还债务人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出借人可能还会提起诉讼,借款人应当积极应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要怎么应对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的解决:不管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如何证明无力偿还债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要想证明无力偿还债务,可以出示银行存款、写一份无力偿还债务的律师证明,并且做公证。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