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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借款条款中证明已经收到款项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4 18:06:01 人浏览

导读:

在借款条款中证明已经收到款项了则是要双方签订收据,具体的收据是需要写明何时收到钱款,以及具体数额等内容。借款中必备的条款是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内容。

  一、怎样在借款条款中证明已经收到款项了

  在借款条款中证明已经收到款项,则是要填写相应的收据。

  收据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

  1.标题为“收据”;

  2.正文主要表明收款人在何时收到相对方交付的物品或者钱财,包含数量或者具体金额;

  3.收据出具人签字、按手印或者加盖公章。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但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

  二、借款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效的情形有:

  1.条款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2.条款签订人没有相应行为能力的。

  3.其他的欠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证明

  三、借款必须要写明哪些条款?

  1.借款用途,借款合同尤其是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必须规定所贷款项的用途。

  2.借款数额,借款合同当事人不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的总金额,而且有时还应明确每次提供或者偿还贷款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时间。

  3.借款种类,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和民间借款两大类。

  4.借款利率,借款合同一般规定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来确定,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限的,其超过的部分应为无效,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下限的,应当调至利率下限。

  5.借款期限,这是借款可以按合同合法使用借款的时间,到期一般应无条件偿还本息。

  6.还款方式,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7.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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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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