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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交易被骗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00:07:00 人浏览

导读:

网络虚拟交易被骗,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报警流程是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到派出所报案,警察会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等。网络交易被骗的相关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一、网络虚拟交易被骗如何处理

  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

  1.当事人可以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直接到案发地辖区派出所报案,到派出所直接跟值班民警说报案就可以了。也可以通过电话打110报案。

  2.派出所接受报警后,对具体情况进行询问后再分析、判断,如果是违犯罪案件,将根据案情受理为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

  3.派出所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派出所接受报案后,须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二、网络交易被骗的证据有哪些

  1.受害人受害的聊天记录、订单等截图;

  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述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相符,不得虚假的陈述事实,并且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陈述的真实性的相关证据;

  3.在网络诈骗案件中,鉴定结论是一种比较专业的证据形式。主要包括网络技术鉴定、电子数据鉴定、文件鉴定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网络交易被骗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网络交易被骗立案后,侦查机关经侦查后,如果出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经最高检核准等情形,可以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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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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