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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过期应该怎么处理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19:02:16 人浏览

导读:

借款协议过期后,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收欠款通知单、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借款协议的效力可以通过主体是否适格、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方面进行确认。

  一、借款协议过期应该怎么处理好

  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

  二、借款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法律快车提醒您,借款合同的效力的确定方式:满足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的借款合同,自借款成立时生效。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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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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