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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无法偿还时有哪些应对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19:06:19 人浏览

导读:

高利贷无法偿还时,超过部分的利息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对于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应该及时偿还。借款利率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高利贷。

  一、高利贷无法偿还时有哪些应对措施

  还不起高利贷的,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有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提醒您,高利贷的特点包括:

  1.非生产性,即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或者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

  2.利率高,利率一般都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3.剥削重。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高利贷无法偿还

  三、放高利贷提供的具体证据有哪些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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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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