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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4 00:55:52 人浏览

导读: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包括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

  一、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什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基层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为: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基层医疗机构哪些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下情形医疗机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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