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过程有哪些规定
导读:
开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3.开标会主持人介绍主要与会人员并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相关资料;
4.开标会记录签字确认、公布标底、送封闭评标区封存。
需要。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降低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但却是中标的关键因素。在议标中,投标者适时提出降价要求是议标的主要手段。通常投标人准备两个或三个价格,即准备了应付一般情况的适中价格,同时又准备了应付特殊竞争环境所需要的替代价格,即通常所说的降价准备。法律快车提醒您,降低投标价格可从三方面考虑:
(1)降低利润;
(2)降低经营管理费;
(3)降低预备系数。
2.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除中标的关键因素——价格外,在议标谈判的过程中,还可以考虑其他许多重要因素,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支付条件要求,提出新条件、新工艺、新施工方案、新材料和新设备等,以此优惠条件争取到招标人的赞许,争取中标。
3.有效宣传法
注重向业主、当地政府宣传本公司,邀请其考察本公司以证实本公司的实力和潜质,并考察与招标项目类似的本公司的业绩、已完成或在建的工程,以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求得理解和支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