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事故应急预案 > 安全事故发生的三要素是什么

安全事故发生的三要素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4 00:03:23 人浏览

导读:

安全事故发生的三要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存在的缺陷。发生安全事故的,现场有关人员需要及时向单位报告,然后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并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安全事故发生的三要素是什么

  生产安全事故三要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存在的缺陷。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人的思想麻痹,不按操作规章生产操作;着装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防护措施不到位;劳动者患有相关疾病不上报;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与他人嬉笑打闹;不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机械存在故障,没有报修;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多种物料混合堆放;设备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管理的缺陷主要是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发现的安全问题不及时处理;没有安全巡查制度。

  二、发生安全事故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责任人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三、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处理安全事故的具体流程规定如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5.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