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诉讼 > 申请执行 > 申请执行要什么资料

申请执行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2:49:17 人浏览

导读:

申请执行需要是资料是申请书,身份证件,生效的法律文书,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等文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超过六个月还没有执行的,则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申请执行要什么资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应该如何推动法院尽快履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电话催促、到法院执行庭现场催促等。如果执行法官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