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 > 讨债知识 > 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什么责任和义务

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什么责任和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0:07:59 人浏览

导读:

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的责任和义务是要偿还债务。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是还可以由债权人选择是否由担保人先偿还债务。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是超出担保期限的,或者是其他的情况。

  一、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什么责任和义务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义务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哪些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借钱不还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