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的条件 >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要求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4 03:24:11 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是可以继续工作的,但是行为人必须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要求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继续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上班,但必须要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若到外地出差或工作,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因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以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可以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是哪个

  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