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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9 09:23:12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是在事故结束调查后的三天内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具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处理。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委托鉴定书、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病历等文件。

  一、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是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鉴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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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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