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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害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7 02:52:47 人浏览

导读:

轻微伤害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规定是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以及其他情况。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一、轻微伤害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多长时间决定不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检察院一般在一个月内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检察院一直不起诉怎么办

  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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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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