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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违建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0 00:54:02 人浏览

导读:

消防通道违建的处罚是对相关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个人的,则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违建进行拆除是没有补偿的。

  一、消防通道违建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消防通道违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只有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应当给予补偿。在拆除违章建筑时虽然不给予补偿,但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要给予补偿,因为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三、消防通道违建拆除纠纷是否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可以。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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