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执行法 > 执行终结 > 法院是否可以重新启动终结执行的案件?

法院是否可以重新启动终结执行的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05:44:31 人浏览

导读:

法院是可以重新启动终结执行的案件的,但需要当事人进行重新申请。具体法院会终结执行的情形是该案件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或者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以及其他的情形。

  一、法院是否可以重新启动终结执行的案件?

  终结执行案件在等到有执行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依法按规定结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可依法结案。

  二、法院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三、执行案件多久可以终结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执行终结的时间是这样的:

  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2.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