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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版权的关系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6 00:00:00 人浏览

导读:

专利和版权两者都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但两者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专利受专利法保护,版权是受著作权法保护,专利一般是包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类型。

  一、专利和版权的关系有哪些方面

  专利和版权没有直接关系,但他们但是对智力成果的保护,专利受专利法保护,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都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专利保护采取的是审查方式,而版权是自愿登记制。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申请专利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三、不可申请专利的客体有哪些?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毒工具等。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扑克牌或某种棋牌的一种新玩法等。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如一位老中医通过特殊的号脉方式可以诊断出一些难于诊断的疾病,并用针灸、特殊穴位按摩疗法等加以治疗,这些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可批量生产的药物、器械及其制备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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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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