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当事人拒绝调解应如何处理问题
导读:
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应该及时判决,一般从法院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被告应诉的前提必须是案件确属受诉法院管辖,否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当这种管辖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后,被告还有权提出上诉。提出管辖异议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即答辩期内提出,逾期提出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证据有以下七种: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票据、电报、文凭、书信等,书证应提交原件,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非原件书证,应提供原件线索或印证材料。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物证也应提交原物。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
3.视听资料。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带、录像带以及从电子计算机中提取的资料。
4.证人证言。指知道案件中有关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情的如实陈述。
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6.鉴定结论。指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检验、鉴别、判断作出的科学结论。如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等。
7.勘验笔录。指勘验人员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或者物证,进行现场勘查、检验、测量、绘图、拍照,并将情况和结果如实地记录下来而制作的书面材料。
勘验人员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单位派人参加,所作勘验笔录应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对民事纠纷调解不服的可以拒绝承认调解结果,就该事由进行诉讼。民事纠纷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由人民法院主持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产生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而言,很多时候会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民事纠纷调解找哪个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因为合同、经济或者债务等原因产生纠纷的事情非常多,这类纠纷我们统称为民事纠纷,发生民事纠纷之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在
起诉了私下调解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以此调解书起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