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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5 08:07:03 人浏览

导读:

违章建筑的范围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等。在司法实践当中,拆除违章建筑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对于相关的建筑材料要进行补偿。

  一、违章建筑的范围有哪些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建拆除是否会有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只有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应当给予补偿。在拆除违章建筑时虽然不给予补偿,但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要给予补偿,因为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拆除违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拆除违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行拆除是当事人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同时又不自行拆除时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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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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