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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4 06:56:37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当中,债权人在起诉夫妻共同债务之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后的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属于,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式是:

  1.该债务产生的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该债务的产生的原因是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

  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共同债务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共同债务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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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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