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文书大全 > 房产开发文书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什么特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什么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7 00:03:49 人浏览

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点是出让的主体是国家,标的物也是特定的,然后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以及其他的特点。具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是包括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以及拍卖出让。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什么特点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1.协议出让

  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

  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

  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