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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补偿标准的具体补偿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9 00:35:03 人浏览

导读:

征用补偿标准的具体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中,货币补偿的操作较简单。如果征用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去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也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等等。

  一、征用补偿标准的具体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2.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差价结算以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二、征用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1.前置程序:拟征地告知、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确定补偿安置赔偿。

  三、征用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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