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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管辖权异议如何判决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1 12:50:40 人浏览

导读:

二审管辖权异议是根据审查结果判决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异议成立,人民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异议不成立,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

  一、二审管辖权异议如何判决的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确定该案件的管辖权后,即应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为了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管辖权异议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点:

  1.首部。

  (1)标题。写明文书名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应写明其全程、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3)案由。写明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正文。

  (1)请求事项。申请人应明确请求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事实和理由。首先简明扼要地说明纠纷性质,然后根据诉讼标的的种类及其数额或者影响程度,以及原告、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发生地、合同履行地等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着重阐述本案不应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从而说明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的成立,并重申对本案的管辖异议请求。

  3.尾部。

  (1)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该法院应当是异议人向其提出异议的法院,即已经受理案件的法院。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注明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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