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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房产后存在转移拆迁应该怎么处理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8 13:25:00 人浏览

导读:

保全房产后存在转移拆迁的处理是法院会对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进行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则是查封冻结的效力会影响到该财产的替代物。

  一、保全房产后存在转移拆迁应该怎么处理好

  保全的房屋被拆迁的,房屋保全措施及于房屋的替代物、赔偿款,所以院会对拆迁补偿款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二、房产保全解除的方式有哪些种类

  解除财产保全一般有以下方式: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三、房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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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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