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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撞责任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9 00:32:48 人浏览

导读: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的,若电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和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不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事故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事故起到的作用确定的。

  一、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撞责任归谁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自行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责任不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的,那赔偿责任由另一方承担,无证驾驶的责任另外进行处罚。无证驾驶与事故并无因果关系,不是定责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无证驾驶是否会遭到拘留

  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法律快车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未带驾照不是无证驾驶。只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过期、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未经交管部门核实的伪驾驶证;跨越准驾车型范围开车情形才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虽然没带驾驶证不属于无证驾驶。但依然是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处罚力度不同。

  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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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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