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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分公司怎么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8 11:31:51 人浏览

导读:

建筑专业分公司成立的流程是首先需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准予登记之后持营业执照去办理备案即可。分公司的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一、建筑专业分公司怎么成立

  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规定的材料;

  3.准予登记的,公司持营业执照办理备案;

  4.分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否能签合同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一般是以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来约定而不是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务人、保证人(分公司)、债权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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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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