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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因素可能会导致法院回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1 17:39:38 人浏览

导读:

可能会导致回避的理由有,审判人员是案件当事人或是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审判人员本人或是近亲属和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案件的证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辩护人的;其他。

  一、有哪些因素可能会导致法院回避

  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法院回避的事由有:

  1.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3.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4.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审判人员回避由谁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所以对于回避,如果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如果是审判人员的回避,则由院长决定;如果是其他人员的回避,则由审判长决定。

  三、民诉中法官回避后重新审理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需要重新审理。法官回避之后重新审理是因为集中审理原则,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尚未结束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其他任何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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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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