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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后的合同是否可以更改主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1 00:59:17 人浏览

导读:

招标后的合同一般不可以更改主体,当事人需要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不能够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招标合同的内容有:投标邀请、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等。

  一、招标后的合同是否可以更改主体

  招标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变更合同签订的主体。合同订立要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不能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擅自变更合同签订主体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并且法律禁止招标人和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招标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投标邀请。投标邀请书用来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和条件前来投标的文件。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招标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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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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