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满足非法收购林木罪的要件
导读:
以下条件会构成非法收购林木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非法收购林木罪的惩罚有:非法收购林木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收购林木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滥伐林木罪之审判探析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粟多海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滥伐林木罪,为保护森林资源确立了刑事司法保障体系。然
一、什么是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
没有许可证存储醇基燃料即是违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燃料,存储醇基燃料应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制造或者经营醇基燃料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处理方法是:由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可以向第三人请求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