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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30 07:54:40 人浏览

导读:

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意思是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权利、构成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等。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在于两者的目的不同、主观过错不同等。

  一、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意思是:

  1.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权利。

  2.债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3.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以上是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二、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1.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三、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多久

  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三年,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快车提示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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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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