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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动车和小车相撞责任怎样界定和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6 10:20:54 人浏览

导读:

面对电动车和小车相撞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过错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事故起到的作用确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责、同责、次责。

  一、面对电动车和小车相撞责任怎样界定和划分

  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撞机动车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应为一方承担?

  以下12种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

  2.故意破坏、伪造 现场、毁灭证据;

  3.在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事故。

  三、什么时候出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 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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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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