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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何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6 11:24:51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一般包括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不同、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以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何在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会因为以下事由中断: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诉讼时效中断的,则诉讼时效会从中断事由消失时开始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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