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管辖 > 民事管辖权异议 > 什么是原告对管辖权的异议起诉

什么是原告对管辖权的异议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5 14:49:53 人浏览

导读:

原告对管辖权的异议起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案件将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什么是原告对管辖权的异议起诉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二、申请管辖权异议收费吗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不收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1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管辖权异议可以提交几次

  法律快车提醒您,管辖异议可以提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