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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9 05:06:32 人浏览

导读: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当事人可以及时联系法院核实,符合法律规定解除冻结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封。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一般会及时通知当事人。

  一、被司冻结的银行卡如何处理

  联系法院核实。或者提供信息委托律师核实并解除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情形,如果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等。

  二、法院冻结银行卡会通知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如何冻结对方银行卡账户

  1.申请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其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二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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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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